別看今天晴空萬里,進入夏季天氣多變,且雷暴天氣多發,根據氣象數據統計,我縣年平均雷暴發生日數約27次。雷電直接擊中建筑物或暴露在空間的各種設備、各種架空金屬線纜,它可能在數微秒之內產生數萬伏乃至數十萬伏的高壓,產生火花放電,形成巨大的熱能和機械能量,摧毀建筑物、設備,危及人身安全。性能良好的防雷裝置是抵御雷災的基礎,而防雷裝置維護和檢測工作是確保防雷裝置性能良好正常發揮作用的關鍵,所以開展防雷裝置的安全檢測是十分必要的。
有人認為只要在建筑物內安裝避雷針和防雷帶,建筑物內的人員和設備就不會被雷擊。但是如果安裝不合格的避雷設施,后果不堪設想。避雷針的性能必須符合技術要求,如材料規格,接地電阻等,即使安裝了合格的避雷設施,也需要定期檢測保證其安全性。根據中國氣象局第24號令《防雷減災度管理辦法(修訂)》第四章“防雷檢測”第十九條: 在投入使用后的防雷裝置實答行定期檢測制度。防雷裝置必須在每年檢測一次,對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專場所的防雷裝置應當每屬半年檢測一次;二十一條:防雷裝置檢測機構對防雷裝置檢測后,應當出具檢測報告。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見。被檢測單位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的,由當地氣象主管機構依法作出處理;二十三條:已安裝防雷裝置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主動委托有相應資質的防雷裝置檢測機構進行定期檢測,并接受當地氣象主管機構和當地政府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的管理和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