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清楚,越高的建筑,越容易遭雷擊,所以超過一定高度的建筑必須安裝防雷裝置,并定期進行防雷檢測。雷電的的平均電流是3萬安培,大電流可達30萬安培。雷電的電壓很高,約為1億至10億伏特。人類什么的耐受高電壓36伏,所以雷電很是危險。
當防雷裝置接受雷擊時,在接閃器、引下線和接地體上都具有很高的電壓。如果防雷裝置與建筑物內、外的電氣設備、電氣線路或其他金屬管道相距很近,它們之間就會產生放電,這種現象稱為反擊。反擊可能引起電氣設備絕緣損壞,金屬管道燒穿,甚至造成易燃易爆物品著火和爆炸。下面我們一起來盤點下需要做防雷檢測的建筑有哪些?
按照防雷規范,公共場所需要做防雷保護的建筑屬于一、二類民用建筑防雷保護對象。一類防雷建筑物主要是具有重大意義的建筑物,如大型會堂、重要機關、展覽館、大型賓館、大型體育館、大型火車站、博物館等建筑物。二類防雷建筑物主要是其他重要或人員密集的公共建筑,如大型商場、市場、影劇院,歷史上雷害事故較多的地區的較重要建筑物和構筑物以及高度在15m以上的煙囪、水塔等孤立的高聳建筑物和構筑物。一、二類民用建筑物和構筑物應有防直擊雷和防雷電波侵入的措施。
凡在工業建、構筑物中制造、使用或貯存大量爆炸物質,或在正常情況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在電火花作用下會引起爆炸,從而造成巨大破壞和人身傷亡的,或者有上述特征,但不致引起巨大破壞或人身傷亡,或只當發生事故時才能造成巨大破壞和人身傷亡事故的建筑物屬于一、二類防雷保護對象。除了一、二類外,其余為第三類需要防雷保護的工業建構筑物。
一、二類工業建、構筑物應有防直擊雷、防雷電感應和防雷電波侵入的措施;第三類工業建、構筑物應有防直擊雷和防雷電波侵入的措施。
因此,防雷裝置該裝的一定要裝,防雷檢測也要周期性的進行,為保證人民的安全,不能馬虎。